第204章 我又活了 (第2/2页)
算了,我还是不想了,直接去问问他吧!
我穿上脱下来的青衫,又一次从那墓中走出,这一次的人间已经过去了,不知多少年。
太平盛世的场景已经烟消云散了,无数的人落草为寇,路边尸横遍野,有一股不长眼的强盗,居然打劫到了我的面前。
从这些强盗面黄肌瘦的样子可以看出,他们也不好过。
领头的强盗兴奋地舔了舔手中大刀的刀锋,这家伙肯定是一只肥羊。
这个世道有钱人都会请身怀武功的人来看家护院或者干脆直接请军队护卫,他们这些人去打劫那些有钱人,那就是在找死。
普通的人身上又没有多少钱财和粮食,打劫普通人所得的东西养活两三个人都还有些不足,更别说养活二三十个人了。
他之所以认为面前这个人是个肥羊的原因,是根据那一身整洁的衣物和他的面色,在这个世道别说干净的衣服了。
有一身脏兮兮的衣服穿就不错了,还有普通人都是面黄肌瘦的,只有那些有钱人才会长得白白嫩嫩的。
领头的强盗策马奔腾,他已经看到了面前这头肥羊脑袋飞起来的场景,在他冲到他认为的肥羊身边后。
他的视线忽然提高,然后他看见一个不断从脖子里面喷出鲜血的无头人身从马背上面倒了下去。
然后……他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我站在这群强盗面前,他们好像把我认成了肥羊?的确,我确实是一只肥羊。
我身上的珍宝,随便拿出来一件就足够他们所有人都成为富甲一方的富豪。
可他们有那本事吗?我看见那领头的强盗策马冲过来,手里的大刀高高扬起,看来他是想要拿我的人头。
那把奢华的长剑带出去太招人眼了,于是我在墓里面随便找了两把匕首,放在袖子里面当做了武器。
在强盗头领策马冲过来的那一刻,两把锋利的匕首就已经横在了他的脖子前面,他一个普通人怎能察觉到,瞬间出现在他脖子面前的匕首。
他脆弱的脖子撞在了我的匕首上面,他骑马冲过来的力量,让他头颅和脖子分开后,身体还在驾驭着马匹向前冲……
剩下的强盗被他们头领这个诡异的死法都吓了一大跳,最后在几个强盗的耸勇之下,所有人都向我冲了过来。
木质的心脏快速的跳动,这心虽然是木质的,但它给人的感觉一点都不比真的心差,我体验到了久违的血液沸腾之感。
摘头,砍头,剐心……这些动作带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兴奋感,我爱死这种感觉了。
二三十个强盗一个都没跑掉,全都被我给杀死在了这里,死法各异,在我刻意的情况下,他们的死法是绝对没有一个人重复的。
我舔着手指上面的鲜血,这些只会三脚猫功夫的强盗身上的鲜血味道远不如那些修士鲜血味道好啊!就连大秦甲士身上的鲜血味道都比不过。
我忽然想尝一下甲士的鲜血了,先找一下最近的军营,然后再去品尝一下,那许久都没有再品尝到的味道了吧。
在这些强盗所流出的鲜血形成的血泊中,他们剩下的马匹我都留着,我选了一匹最好的马,骑上去,随便找了个方向,正准备离开的时候。
一阵极为整齐的马蹄声传来,这……这是军队的声音?绝对是!不是军队绝对不可能会有这么整齐的马蹄声。
我将马匹调过头,站在了血泊中。
一队身披漆黑色的铠甲,手持马刀,身后背着连弩的骑兵从树林中走出,领头的骑兵队长看着一地强盗的尸体,眉头皱了皱。
他们原本只是完成了任务,路过了这里,然后队伍中的斥候说是闻到了血腥味。
他对这血腥味不感兴趣,现在这个世道死那么一两个人,是多正常的事情,他叫斥候不要多管闲事继续赶路。
但那个斥候下一句话,让他决定过来看一看。
那个斥候说:“血腥味很浓,距离我们不远,死亡人数大约在二十人以上。”
死了二十个人?这可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啊!只要将杀死这二十个人的凶手给抓起来,那自己的功劳上面再多一笔也不是不可能。
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能否将凶手给抓起来,一队黑狼营的精锐骑兵,在战场上都是一股强大的力量,抓个凶手还不是小菜一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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